走出校门,迈入职场,应届生面临着从学生到职业人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除了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了解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样至关重要。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为初入职场的应届生提供了一把保护伞。本文将介绍应届生在职场中必须学会的一些维护自身权益的基本知识,这些知识点能够帮助应届生在职场上站稳脚跟,避免权益受损,同时也能促使他们更加自信地开展工作,为自己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方协议”违约要担责!
在毕业前,各高校都会组织“春招”或者“校招”之类的活动,不少准毕业生们都能在这些活动中就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随后双方就会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协议是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其中的违约金条款便合法有效。因此建议毕业生求职一定要三思而后行,签了协议不能“任性”毁约,否则不仅要承担法律后果,也会影响诚信记录。
试用期长还工资低?早维权!
为了压缩用人成本,用人单位也是绞尽脑汁,不少单位就把眼光放到了实习生身上——实习期一延再延、工资低、随意找一个借口就辞退……这些都是常见的套路。面对这些,就算是刚进入社会的毕业生也不要怕,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试用期的长短取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此外,法律明确规定同一单位跟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工资通常不低于本单位内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赔偿!
我国的《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都更侧重保护劳动者的利益,除了过错性辞退,其他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如果劳动者是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规章违法等原因离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因职业病或者工伤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力的等。
正所谓“知法用法,方能立于不败之地”。对于应届生而言,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知识是职场生涯的重要起点。通过对劳动法相关知识的学习与实践,应届生不仅能够为自己的合法利益筑起一道防线,还能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为社会的和谐与法治的进步贡献一份力量。因此,我们呼吁所有的应届生都应当重视劳动法知识的学习,将其作为自己职业生涯规划的一部分。在这个充满挑战与机遇的新时代,让我们携手前进,共同创造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劳动环境,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在尊严与权利的保障下,实现自己的职业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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